2018-08-30
一、《行動計劃》出臺背景
黨的十九大以來,黨和國家對應急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三五”規劃》《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意見》等對應急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確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應急救援處置效能。
目前,我國電力系統呈現大規模特高壓交直流混聯、新能源大量集中接入等特點,運行控制難度加大。自然災害頻發多發,外力破壞時有發生,大面積停電風險依然存在。電力工業不斷發展,電力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電力生產安全壓力增加,應急管理責任體系仍需完善,應急管理方法和技術手段有待創新,應急救援處置能力亟待提高,應急產業的支撐保障作用亟需加強。全面加強電力應急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電力應急管理水平勢在必行。
二、《行動計劃》出臺目的及意義
出臺《行動計劃》主要是為了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加強制度保障、應急準備、預防預警、救援處置、恢復重建等方面能力建設,促進電力應急產業發展,著力提升人身傷亡事故、重特大設備事故和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最大程度減少電力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為實現電力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行動計劃》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包括四個部分:一是面臨的形勢,二是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三是主要建設任務及要求,四是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分析了電力應急工作面臨的形勢。
第二部分確定了電力應急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以及總體目標、6項分類目標和9項量化指標。電力應急能力建設基本原則為:行業指導、分工負責,面向實戰、突出重點,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技術引領、創新驅動。電力應急能力建設總體目標為:立足電力行業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各區域平衡發展、與電力安全生產風險特征相匹配、覆蓋應急管理全過程的電力應急管理體系,制度保障、應急準備、預防預警、救援處置、恢復重建等方面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社會協同應對能力進一步改善,應急產業支撐保障能力大幅提高,全面實現電力突發事件科學高效應對。
第三部分從制度保障能力建設、應急準備能力建設、預防預警能力建設、救援處置能力建設、恢復重建能力建設、促進電力應急產業發展共6方面設定了主要建設任務,其中包括28項具體建設任務和14項重點項目。
第四部分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投入機制、強化實施評估三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相關單位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方案細化任務;落實應急專項經費,為應急能力建設提供資金保障;加強目標管理和過程管控,定期總結評估,保障計劃順利實施。
四、《行動計劃》主要特點
一是落實國家政策,注重統籌優化。《行動計劃》的指導思想,特別明確了電力行業應急能力建設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提出要加強、優化、統籌國家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國家應急能力體系。國務院將多個部門和單位整合,組建了應急管理部。為貫徹落實國家政策,加強工作銜接,《行動計劃》整合了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電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電力防災減災救災等內容,統籌優化電力行業應急能力建設。
二是建設目標明確,關鍵指標量化。《行動計劃》明確了總體目標和6項分類目標,有利于各單位凝聚力量、集中資源,加快推進電力應急能力建設各項工作。創新提出了9項量化指標,便于有關單位科學管理、對標考核。其中,8項指標需要達到100%:地方政府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編修完成率及電力應急管理機構完備率,大中型電力企業電力應急管理機構完備率、應急能力建設評估完成率、應急管理和救援處置人員培訓覆蓋率及安全事故風險評估率,一級以上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風險分析實施率及自備應急電源規范配置率;另外1項為時限性指標:災害導致重大以上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及停電重點地區、重要城市負荷恢復90%以上的時間小于7天。
三是建設內容全面,工作重點突出。《行動計劃》根據黨和國家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結合近年電力應急管理實際,吸收采納有關單位好的經驗和做法,按照應急管理全過程設定了主要建設任務。在應急制度方面,重點加強應急預案體系、法規制度體系和應急標準體系建設,構建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處置后評估機制;在應急隊伍方面,重點加強應急管理機構、應急專業隊伍、應急后備隊伍和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在應急技術方面,重點提高電網防災抗災、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人身安全風險預控和電力系統恢復能力;在協調共享方面,重點提高應急指揮協調聯動、應急隊伍相互調配、應急物資儲備與共享能力;在支撐保障方面,重點加強應急演練與救援基地、應急指揮與管理平臺建設,積極推進電力應急產業體系發展和關鍵電力應急裝備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