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6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20日,省委機動巡視組對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湖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巡視。2023年12月18日,省委巡視組向湖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湖南能源集團黨委堅持旗幟鮮明講政治,對于巡視反饋的問題照單全收、迅速行動,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巡視整改工作調度和監督檢查。集團黨委逐條對照巡視組反饋意見建議,逐項明確牽頭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整改時限,逐一分析癥結原因,制定精準有力的整改措施,實行巡視整改“銷號”式管理,及時召開整改調度會議,分析研判整改進展,研究推進具體問題。各責任部門認領任務后,既堅持“重點改”,把整改工作與推進集團改革發展結合起來,同步落實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又堅持“長久改”,持續深挖問題根源、舉一反三,從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入手,積極探索建立標本兼治的有效途徑和方法。黨委書記堅決扛牢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擔任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第一時間主持召開黨委會議,部署落實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總攬集團落實巡視整改各項工作,定期聽取巡視整改任務推進情況,研究解決巡視整改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特別是針對整改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一項一項梳理,一條一條過,督促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切實扛起整改責任,做到能夠改的立行立改,馬上就改,把整改進度往前趕;主動認領了其中的6項任務,及時牽頭破解重點疑難問題,相關任務均按期完成或取得明顯進展。截至6月20日,巡視反饋的31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25個,階段性完成整改5個,未完成整改1個;巡視移交的9件信訪件,已辦結8件,巡視交辦的立行立改5件,已辦結5件。二、集中整改期內整改進展情況(一)反饋問題:貫徹落實能源安全新戰略的緊迫感責任感不夠強。1.問題1:對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以來關于能源安全新戰略系列重要論述學習不夠,研究貫徹落實措施不足。整改情況:集團黨委加強對能源安全新戰略的學習,自本輪巡視以來,通過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第一議題”等方式先后4次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論述,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雙碳”戰略目標、能源安全新戰略的重要論述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堅持知行合一,立足新使命新定位,及時轉化學習成果,制定《湖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4-2030年發展規劃》,明晰發展思路、實現路徑及要素保障,高效推進“寧電入湘”、永州江華灣抽水蓄能、岳州煤電、衡東燃氣等重大能源項目建設;加大氣源引入力度,大力推動中石油煤層氣引進、與中海油組建合資公司等事宜,增強全省氣源自主掌控能力,穩步推進“氣化湖南工程”建設,確保省能源集團開好局、起好步。2.問題2:對做強做優做大能源主業的定位要求,認識不深,落實不力,新增控股電力裝機量較少。整改情況:站位全省能源工作大局,積極爭取省委省政府支持,主動謀劃組建湖南能源集團事宜,在省發改委(能源局)、省國資委等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起草《湖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建方案》并獲省委省政府批準,湖南能源集團于3月27日正式揭牌成立。按照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能源集團新使命新定位,優化工作思路,細化工作措施,迅速制定并落實《湖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4-2030年發展規劃》,大力推動能源核心主業發展,一手抓資源獲取,一手抓項目建設,已獲得能源項目指標超過1000萬kW,18個項目、374萬千瓦裝機已開工建設,20個項目、469萬千瓦裝機已核準,18個項目、236萬千瓦裝機正在開展前期工作。3.問題3:能源人才儲備嚴重不足。整改情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全面盤點集團系統能源人才家底和人才需求,制定集團及各能源子公司《人才發展規劃》《人才儲備及培養方案》等。加大能源人才引進力度,加強對能源企業人才招聘的統籌和指導,出臺《關于加強和規范各級子企業員工招聘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員工招聘管理辦法》,把好人才引進數量關、質量關。今年以來,集團系統已招聘能源相關專業人才102名。加強對現有人才的培養,制定《2024-2027年干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劃》,組織開展了風光水火儲發電原理等業務培訓,今年以來集團系統累計開展各類培訓523次,加深了干部職工對集團戰略的理解和把握,夯實推動能源產業“大發展”的人才基礎。4.問題4:裝機規模較小,行業影響力不強。整改情況:牢牢扛起全省能源保供功能性任務和省內能源資源開發任務,代表全省開展省內外重大能源項目合作,取得了一批電源項目指標。其中,江華灣水源140萬千瓦抽水蓄能已開工建設,占全省新核準抽蓄裝機的13.5%;完成沅陵車坪120萬千瓦抽蓄項目前期工作,加快推進項目核準;獲得衡東、湘陰、永州三個百萬千瓦大型天然氣調峰電站開發權,衡東燃氣項目已開工建設,湘陰、永州燃氣項目開展前期工作;控股建設的岳州200萬千瓦超超臨界機組燃煤電站,裝機規模占“十四五”期間全省新核準煤電裝機1/3以上,已完成項目投資決策和工商注冊;寧夏紅寺堡區1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已并網投產,新獲得寧夏紅寺堡及周邊區域開發建設30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一期100萬千瓦項目已開工建設。截至2024年7月,集團系統發電企業累計上網電量36.6億kWh,同比增長30.1%。5.問題5:衡東天然氣電站并網發電延期。整改情況:加強項目調度管理,成立業主項目部全面把控工程進度,定期召開周、月例會,組織總承包單位召開專題會議9次,對進度計劃執行情況每周進行監督,關鍵部位工作執行情況細化到每日盤點。加強施工組織,地下基礎施工已基本結束,集控樓、輔控樓封頂局部墻體砌筑完成交付安裝,主廠房已斷水封閉,燃機基礎已交付安裝,臺板(支撐)已就位。針對燃氣發電機、重要進口部件交付延期等突發情況,安排專人每月赴廠家、設計院對設備、圖紙等催交。6.問題6:一體化推進“氣化湖南工程”未達預期。整改情況:加強頂層設計,2024年4月編制完成《加快天然氣一體化發展的建議方案》并向主管部門提交,助推我省天然氣產業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上游氣源引進,山西大寧-吉縣管道已投產通氣;與中海油、中石油經銷商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獲得100萬方/天氣源指標;順利完成“政府三天”應急保供調峰5000萬方氣源任務。加強中游管網建設,牽頭投資建設省級天然氣支(干)線超2000公里,推動省級管網全面覆蓋全省14個市州、92個縣(市、區)。所建管道均已投產或達到通氣條件;開拓下游終端業務,大湘西管網獲得定價批復,實行一企一價。開展某城燃收購項目前期工作并立項。永州零陵河西LNG儲配站建設已完工并向下游客戶供氣。7.問題7:已建成管線利用率低,下游城燃市場開發不足。整改情況:配合省發改委加快管輸定價機制改革,確定管網公司“一企一價”定價模式。組織摸排下游用戶,制定市場培育政策,簽訂年用氣量超3000萬方大用戶代輸服務合同。全力拓展終端市場,侯北工業園直供管道項目已實現全線貫通,向永州零陵某工廠供氣項目已試運行通氣,日均用氣量5500方,年用氣量將達150萬方。通過互聯互通設施向長沙城燃管道供氣約638萬方。截至2024年7月,控股企業天然氣累計銷售4,705萬方,同比增長65.1%。8.問題8:布局新能源投資項目起步晚。整改情況:著力克服新能源投資項目起步晚的不利因素,奮起直追,全面摸排省內外風光項目資源,加速推進省內新能源投資項目,推動已獲開發權的新能源項目開工建設,已建成新能源項目36個,張家界桑植龍鶴風電、衡陽杉橋風電等15個新能源項目在建,15個項目已核準備案。積極拓展開發山西、青海、貴州等省外新能源項目資源,寧夏紅寺堡區1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投產,新能源基地300萬千瓦光伏復合發電(一期100萬千瓦)項目順利開工。9.問題9:產業板塊虧損較多。整改情況:多措并舉強化金天科技內部管理,降低成本費用;加大市場開拓和產品結構調整力度,高端鈦及鈦合金營業收入同比增長超5%;鈦合金生產線項目主要設備均建成投產且進入試運行階段。推動所屬信產集團改革重組,進一步優化企業管理層級,壓減管理費用,處置盤活閑置資產。普照材料勻膠鉻版上半年銷量同比增長6.9%,完成高精度石英掩膜基板項目關鍵工藝設備招標。10.問題10:基金板塊與能源主業相關的項目較少。整改情況:強化基金創投業務與能源主業的協同,組織所屬基金公司設立能源投資部。制定2024年基金設立計劃方案,已設立2支能源產業投資基金,總規模30億;另有1支基金已具備合伙協議簽署條件,總規模30億。完成50余個能源項目儲備,開展4個能源相關項目盡調,完成3個相關項目立項。(二)反饋問題:履職盡責不夠到位,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1.問題11:投資的儲能項目不理想,相關公司產品市場認可度低,不具備盈利能力,進入清算注銷階段。整改情況:對儲能項目投資失敗原因進行全面復盤,形成專項分析報告。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委班子及成員結合分析報告進行深刻剖析、汲取教訓。修訂《項目投資前期管理辦法》,進一步強化細化項目前期論證標準和風險防控程序,明確集團投資、財務、科技、法務風控等職能部門加強專業性把關。加強制度宣貫,組織子公司及相關部門開展投資管理制度及實操案例專項培訓,提高投資論證水平。2.問題12:未組織召開黨委會研究項目入股比例,造成國有資產潛在損失。整改情況:制訂并嚴格執行集團權責清晰的決策事項清單,進一步厘清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權責邊界;修訂完善集團黨委會議事規則,全面落實黨組織前置研究,強化黨委會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的前置把關。修訂完善《項目投資前期管理辦法》,組織開展投資管理制度及實操案例專項培訓。3.問題13:對參股企業監管不力。整改情況:全面梳理相關參股企業管理情況,聘請審計機構開展專項審計,制定并穩步推進資產處置方案。舉一反三,梳理排查35戶合資合營企業的風險點,對清查出的問題,分類逐項明確整改措施和時限,依法實施有效管控。制定《參股企業管理辦法》《全資、控股公司董事會和董事履職評價辦法》,強化股權代表履職管理,實現對參股企業的有效監管。(三)反饋問題:資產負債率高,資金風險隱患大。1.問題14:資產負債率較高。整改情況:進一步優化集團債務結構、降低資金成本,集團加權平均融資成本較年初下降;拓寬融資渠道,成功發行10億元中期票據、3+2年期中期票據及5億元中期票據,發行利率屢創新低,促進集團資產負債率(同口徑)較年初下降0.69%。積極爭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支持,指導子公司完成部分借款利率下調和借款置換工作,其綜合融資成本較年初下降35BP。推動相關子公司通過加強日常經營、引入戰投等方式實現資產負債率大幅下降30個百分點。2.問題15:對應收賬款清收不及時,已計提壞賬準備款項較多。整改情況:全面梳理集團應收賬款有關情況,開展2024年“兩金”壓降專項行動,每月開展分析,對兩戶重點企業開展專項分析調度,將應收賬款壓降工作列入各子公司年度績效考核,積極協調加快資金回收。積極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有效降低應收賬款規模。集團賬面原值30億元的應收賬款已收回14.8億元。3.問題16:投資不及預期、超10年仍未退出的項目達27個,14個項目經營差或面臨破產清算,造成虧損或潛虧巨大。整改情況:組織所屬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投后管理中心,全面盤點和評估超10年未退出項目,逐一制訂退出計劃,穩步推進相關項目退出工作,將項目的退出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2024年上半年,收回存量項目退出資金5715萬元,2個項目在省聯交所掛牌轉讓,3個項目已發函要求減資,10個項目正有序推進退出工作。修訂《投資后項目管理辦法》《投后管理綜合考評辦法》,加強對存量項目的管理和風險控制。4.問題17:2023年1月收購某子公司還有18項歷史遺留問題未解決。整改情況:積極協調有關方面簽署《歷史遺留債權債務處理協議》及相關備忘錄等,就一項存在重大法律風險問題的債權債務達成一致意見、實現徹底解決,最大限度維護合法權益。加快歷史遺留問題處理,18項問題已完成11項,對剩余的7個歷史遺留問題進行一事一專題報告,力爭12月底前基本完成歷史遺留問題處理。組織相關企業修訂《公司委派董事、監事、高管管理辦法》《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辦法》,切實提升內控水平。(四)反饋問題: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任務完成還不夠徹底。1.問題18:對某子企業管控不到位。整改情況:制定專項整改方案,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調度工作進度,約談該子企業主要負責人。加強與各股東的溝通交流,共同優化該企業公司治理。2.問題19:市場化經營機制不健全。整改情況:修訂《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全面推行市場化用人機制,推進市場化用人機制改革,做到勞動合同隨人走。將外派在全資、控股公司工作的干部職工的勞動合同關系轉移至相應子公司。制定《集團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全資、控股公司班子成員薪酬管理辦法》,深入推進市場化薪酬體系改革。指導13家符合條件的二級子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有力提升子公司福利待遇水平。制訂集團福利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各子企業津貼補貼和福利管理工作。3.問題20:薪酬制度改革滯后,薪酬分配和績效考核導向不明顯。整改情況:核查相關子公司班子成員近三年薪酬情況。制定并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全資、控股公司班子成員薪酬管理辦法》《全資、控股公司班子成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將二級子公司班子成員薪酬納入集團統一管理;對子企業班子成員的薪酬兌現與績效考核強掛鉤,薪酬與績效同向聯動變化,在薪酬發放、評先評優等方面予以兌現。(五)反饋問題: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到底。1.問題21:對因違規投資、理財造成重大損失等問題,深刻反思不夠,沒有追責問責。整改情況:全面梳理核查2013年以來發生的投資、理財虧損項目,相關責任人受到問責。組織開展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回頭看”,圍繞對國有資產處置、工程項目建設及招投標等制度的制訂、修訂、執行情況進行梳理和有效性評價。加強專項監督檢查,成立檢查組對山西、云南等省外項目開展監督檢查和線索核查工作。深刻反思有關問題,印發《集團工程建設項目典型問題警示》及嚴重違紀違法案例剖析材料,組織各級黨員干部開展警示教育。2.問題22:個別子公司黨的建設缺失,發生主要負責人嚴重違紀違法案。整改情況:加強相關子公司黨組織建設,配齊配強黨組織書記,對發生嚴重違紀違法的原主要負責人相關案件開展以案促改、以案為鑒,在民主生活會上進行深刻剖析,拍攝專題教育片,組織集團中層以上黨員干部開展警示教育。舉一反三,組織開展集團系統黨組織設置、換屆、班子配備專項排查,指導子公司換屆選舉。組織各級黨組織每半年分析研判一次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年度開展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定黨建年度工作要點,安排部署黨建融合、書記聯項目等重點工作,壓實黨組織書記全面從嚴治黨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3.問題23:集團紀委、財務、審計、法務等監督貫通協同機制不健全,成果運用不夠好。整改情況:制定集團《構建大監督體系實施方案》《大監督工作管理辦法》,健全紀檢、財務、審計、法務信息溝通、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在集團各部門、子企業財務人員中聘請17名特邀監督員,發揮財務監督作用,監督本企業資金調度、使用等情況。建立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雙審核”“雙驗收”機制,今年以來,通過向紀檢監察等部門共享審計發現問題,已推動完成9個審計項目整改。4.問題24:履行監督責任有差距。整改情況:2024年1月,集團紀委成立7個監督檢查組,對集團總部及所有二級企業、7家三級企業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監督檢查。在集團系統抽調11名紀檢人員成立3個核查組,對巡視移交的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開展核查工作,并定期進行調度。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工程項目中發現的問題,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5.問題25:天然氣管網工程項目問題多。整改情況:對巡視反饋問題,組織專題會議逐一進行研究,制定專項整改工作方案,積極推進整改工作。對變更簽證管理及相關手續辦理不嚴謹的4名責任人進行處理;對勘察設計存在問題的3家設計單位進行通報追責;對因違反合同約定違規分包轉包的相關單位按照合同處罰6萬元,將4家施工總承包單位、2名個人納入公司黑名單,2家不合格分包單位清退出場。對法律糾紛的問題積極應訴,修訂完善《建設工程分包發包管理辦法》等工程建設相關制度21項。全面梳理項目概算執行情況,優化項目管理崗位設置和組織架構,最大限度降低管理費。出臺《項目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項目建設質量檢查管理辦法》《項目建設質量檢查手冊》等制度,嚴控在建項目工程質量。6.問題26:工程項目建設中的違紀違法案件仍然存在。整改情況:深化靠企吃企問題專項整治,在重要節日節點開展廉潔家訪,選派紀檢人員到在建項目開展駐點監督。出臺《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工程建設項目結(決)算管理辦法》,切實開展各部門及子企業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回頭看”工作。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分批組織集團總部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各工程建設項目現場的建設、施工、設計、監理等人員觀看警示教育片共計4653人次,組織集團領導、高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企業“一把手”,以及部分干部家屬赴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開展現場警示教育,組織清廉家風建設主題活動,印發《集團工程建設項目典型問題警示》及嚴重違紀違法案例剖析材料,組織各級黨員干部開展警示教育。結合黨紀學習教育,逐章逐條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一步強化紀律意識。(六)反饋問題:巡視、審計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1.問題27:對巡視、審計指出的問題未有效整改。整改情況:第一時間組織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等,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每半月調度整改進展,逐項聽取巡視整改任務和信訪件辦理進展情況,及時協調推動解決整改中的難點堵點問題,約談整改進度不及預期的子企業負責人,層層壓實巡視整改責任,確保巡視、審計指出的問題得到有效整改。2.問題28:上輪省委巡視還有7個問題沒有整改到位。整改情況:壓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對照7項問題,結合本輪巡視整改,統一部署,一體整改。針對三項制度改革不完善問題,制訂集團《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辦法》《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實施細則》《集團公司薪酬管理辦法》,推進市場化用人機制改革,做到勞動合同隨人走。針對薪酬制度疏于監管問題,制定《集團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全資、控股公司班子成員薪酬管理辦法》,全面規范對集團總部和子公司的薪酬管理。針對會議記錄不規范問題,嚴格執行全程紀實制度,加強記錄人員速記業務學習,科學、緊湊、清晰記錄匯報情況。針對機關化行政化明顯問題,出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實施辦法,全面規范公文、會議管理、調研等;制訂集團《內部控制工作手冊》,OA系統已實現公文全程電子化。針對執行干部政策不嚴格問題,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高管和中層管理人員管理辦法》,加強對干部選拔、人才培養的系統謀劃。針對所屬某農商行風險問題,督促采取完善五級分類模型,加強風險管控。針對工程項目違規問題,制定專項整改方案,推動相關問題限期整改、閉合。3.問題29:2021年以來審計還有問題沒有整改到位。整改情況:針對某子公司資產長期閑置問題,加快推動閑置資產盤活,已與多家投資意向方就購買或租賃事宜進行多輪洽談。針對子企業項目采購合同執行不規范問題,通過貨物抵扣、收回退款、銀行保理、爭取補償款、規范合同管理等方式,有序降低預付賬款余額。針對薪酬制度不完善問題,制定《集團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全資、控股公司班子成員薪酬管理辦法》《工資總額監督檢查辦法》,推進薪酬市場化改革。針對審計指出的部分管道存在的5項問題,完成4項銷項。4.問題30:對干部任職條件把關不嚴格。整改情況:制定《2024年度組織人事部門工作人員培訓方案》,加強組工隊伍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培養。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高管和中層管理人員管理辦法》,制定出臺《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實施意見》,大力選拔能力強、干勁足的優秀年輕干部。制定《關于全面推行競爭上崗、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機制暫行辦法》《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實施細則》,推動干部能上能下,及時調整退出能力不及要求的干部。5.問題31:督促控股農商行落實審計整改不力。整改情況:將不良貸款壓降作為該行全年工作重點和考核指標,實行動態風險管理機制,新放貸款均采取新的五級分類模型,并設置觀察期,對新放貸款進行持續跟蹤和評估,該農商行不良貸款率低于同行業全省平均水平。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一)加大工作力度,堅決完成后續整改。嚴格按照巡視工作要求,堅持目標任務不變、標準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減,對取得階段性成果和基本整改到位的整改事項,組織開展監督檢查,防止問題反彈反復;對正在推進的整改任務,加強跟蹤督辦,確保時間進度、整改質量、工作力度始終如一,改到位、改徹底。(二)堅持抓常抓長,持續完善長效機制。堅持舉一反三、以小見大,從個別問題中發現共性問題,針對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進一步補齊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緊制度籠子。注重總結提煉好經驗好做法,切實把經驗和教訓固化為管黨治黨的制度措施,形成“長久立”的治本機制。(三)突出成果轉化,持續推動集團發展。以落實巡視整改為契機,全力做好結合文章,將巡視整改與推動集團改革發展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轉化為干事創業的強大動力,以高質量整改質效推動集團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郵政信箱:長沙市岳麓區含浦北路999號湖南能源集團黨群綜合部;電子郵箱:。中共湖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2024年8月26日